36.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營業大客車業者派任駕駛人駕駛車輛營業時,其調派駕駛勤務原則上若連續駕車四小 時,至少應有多少時間休息,若休息時間採分次實施者,則每次應不得少於多少時間休息?
(A)30 分鐘;15 分鐘
(B)45 分鐘;15 分鐘
(C)15 分鐘;20 分鐘
(D)25 分鐘;10 分鐘。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1), B(4), C(0), D(0), E(0) #2948186

詳解 (共 1 筆)

#5733434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 19-2 條

營業大客車業者派任駕駛人駕駛車輛營業時,除應符合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令關於工作時間之規定外,其調派駕駛勤務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每日最多駕車時間不得超過十小時。
二、連續駕車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休息,休息時間如採分次實施者每次應不得少於十五分鐘。但因工作具連續性或交通壅塞者,得另行調配休息時間;其最多連續駕車時間不得超過六小時,且休息須一次休滿四十五分鐘。
三、連續兩個工作日之間,應有連續十小時以上休息時間。但因排班需要,得調整為連續八小時以上,一週以二次為限,並不得連續為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