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文書核決權責中,「初核者」係指下列何者?
(A)承辦人員
(B)承辦人員之直接主管
(C)與本案有關之主管人員
(D)最後決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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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1), B(303), C(7), D(0), E(0) #2409467

詳解 (共 1 筆)

#4712201

文書處理手冊

文書核決,於稿面適當位置簽名或蓋章辦理,其權責區分如下: 1.係承辦人員之直接主管。 2.係承辦人員直接主管之上級稿者。 3.係與本案有關之主管人員(如無必要則免送會)。 4.決定者係依分層負責規定之最後決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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