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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36.甲舉槍朝乙射擊,致乙的頭部遭子彈擊中而傷重不治。丙目睹前述案發的全部過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檢察官得將丙以關係人身分進行詢問
(B)調查局調查官不得將丙視為證人通知到場並對其詢問
(C)檢察官得將丙當作證人傳喚到場並對其訊問
(D)檢察官得將丙當作被告傳喚到場並對其訊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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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僕】摩檸Morning:有沒有達人來解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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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幫到您,拜託給個5星好 高三下 (2024/09/05):
(A) 檢察官得將丙以關係人身分進行詢問
這不完全正確。丙是目擊整個案件過程的目擊者,屬於證人的範疇,應以證人身分進行訊問,而非關係人。
(B) 調查局調查官不得將丙視為證人通知到場並對其詢問
這是錯誤的。調查局調查官可以在其職權範圍內,將丙視為證人通知到場並進行詢問。
(C) 檢察官得將丙當作證人傳喚到場並對其訊問
這是正確的。檢察官有權將目擊者丙作為證人傳喚到場並進行訊問,因為丙目擊了案發的全部過程,屬於案件的重要證人。
(D) 檢察官得將丙當作被告傳喚到場並對其訊問
這是錯誤的。丙是目擊者,而非涉嫌犯罪的人,因此不應被當作被告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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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36.甲舉槍朝乙射擊,致乙的頭部遭子彈擊中而傷重不治。丙目睹前述案發的全部過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