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法中的第二條
第一項 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n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n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n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36. 不當蒐集或使用他人的姓名、生日或病歷等隱私資料,主要是違反哪一種法律?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