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公司自辦或受託辦理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之股務者,應於其主管及業務人員執行職務前,向本會指定機構申報該等人員之基本資料,有異動者,應於異動後次月十五日前,將異動情形彙總申報。
36. 公司自辦或受託辦理上市、上(興)櫃公司之股務者,應於其主管及業務人員執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