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每班以...
(A)《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條 五、教保服務人員:指提供教保服務之園長、教師、教保員、助理教保員。(B)《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7條幼兒園及其分班應置護理人員,其合計招收幼兒總數六十人以下者,以特約或兼任方式置護理人員;六十一人至二百人者,以特約、兼任或專任方式置護理人員;二百零一人以上者,以專任方式置護理人員。但國民中、小學附設之幼兒園,其校內已置有專任護理人員者,得免再置護理人員。(C)《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6條幼兒園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每班以十六人為限,且不得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每班以三十人為限。但離島、偏遠及原住民族地區之幼兒園,因區域內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之人數稀少,致其招收人數無法單獨成班者,得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後,以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進行混齡編班,每班以十五人為限。(D)《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7條幼兒園助理教保員之人數,不得超過園內教保服務人員總人數之三分之一
48.依照《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有關幼兒園組織與人員資格及權益的規定,何者正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