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 980 條 男未滿十八歲,女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結婚。
第 989 條 結婚違反第九百八十條之規定者,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當事人已達該條所定年齡或已懷胎者,不得請求撤銷。
改採登記婚後 這種未成年撤銷的規定似乎不合時宜
因為到戶政機關登記時 就先要有法定代理人之書面同意
怎可同意後 再反悔
甲都已經違反980條了 ,為何不是b??他17歲ㄟ
17.甲男17歳與17歳乙女結婚,婚後乙女因難產而死(結婚不到1個月),現在甲是..-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