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公職◆地方自治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7 公職人員選舉,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按各選舉區應選出之名額,以候選人得票比較多數者為當選;票數相同時,應如何處理?
(A)以抽籤方式決定當選人
(B)選舉委員會應公告並擇期重新選舉
(C)由女性候選人優先成為當選人
(D)由票數相同之候選人輪流擔任民選公職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Eric Li 高一下 (2012/10/11)
公職人員選罷法第六十七條第一項公職人員選舉,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按各選舉區應.....看完整詳解
2F
Justice Sol 國三下 (2013/10/03)
第67條(當選及婦女保障名額之計算方法)   公職人員選舉,除另有規定外,按各選舉區應選出之名額,以候選人得票比較多數者為當選;票數相同時,以抽籤決定之。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當選名額之分配,依下列規定:   一、以各政黨得票數相加之和,除各該政黨得票數,求得各該政黨得票比率。   二、以應選名額乘前款得票比率所得積數之整數,即為各政黨分配之當選名額;按政黨名單順位依序當選。  三、依前款規定分配當選名額後,如有剩餘名額,應按各政黨分配當選名額後之剩餘數大小,依序分配剩餘名額。剩餘數相同時,以抽籤決定之。   四、政黨登記之候選人名單人數少於應分配之當選名額時,視同缺額。   ...
查看完整內容

17 公職人員選舉,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按各選舉區應選出之名額,以候選人得票比較多..-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