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下列何者非權利義務之客體?(A)地熱(B)口中之假牙(C)已剪下之胎毛(D)房屋拆毀之木料
41.下列何者非權利義務之客體? (A)裝瓶之天然氣 (B)身上之人工心臟 (C)已剪下之胎毛 (D)房屋拆毀之木料
權利客體概說1. 意義:權利客體指受權利主體支配之對象。2. 權利客體的種類:(1) 物:物權的權利客體為物。(2) 債務人之作為或不作為:債權的權利客體為債務人之作為或不作為。(3) 權利主體本身:人格權的權利客體為權利主體本身。(4) 具有一定身分關係之人:身分權的權利客體為具一定身分關係之該自然人。(5) 精神的產物:無體財產權的權利客體為精神的產物。(6) 權利:權利可作為其他權利的客體,如:地上權、永佃權、典權均得為抵押權之標的物(民法第882條)、債權得為質權之標的物(民法第900條)。
21.權利義務的客體主要有兩種,物為其中一種,下列何者為另一種? (A)動產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