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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幼教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7. 下列那一個法規明訂教師權利義務、保障教師工作與生活,以提昇專業地位?
(A)師資培育法
(B)教育基本法
(C)教師法
(D)國民 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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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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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紅紅 高一下 (2013/02/16)
   第 四 章 權利義務第 16 條 教師接受聘任後,依有關法令及學校章則之規定,享有下列權利:一、對學校教學及行政事項提供興革意見。二、享有待遇、福利、退休、撫卹、資遣、保險等權益及保障。三、參加在職進修、研究及學術交流活動。四、參加教師組織,並參與其他依法令規定所舉辦之活動。五、對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有關其個人之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  害其權益者,得依法提出申訴。六、教師之教學及對學生之輔導依法令及學校章則享有專業自主。七、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教師得拒絕參與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所指派與  教學無關之工作或活動。.....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趙美娟 高三下 (2016/07/06)
教育基本法:教育人員之工作、待遇及進修等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教師之專業自
主應予尊重。

47. 下列那一個法規明訂教師權利義務、保障教師工作與生活,以提昇專業地位?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