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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民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以時效取得地上權之不動產,其限制為何?
(A)限於已登記之不動產
(B)限於未登記之不動產
(C)限於無主之不動產
(D)已登記之不動產及未登記之不動產皆可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楊茱蓉 高一下 (2013/04/25)
第 768 條 以所有之意思,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之動產者,取得其所有權。 第 768-1 條 以所有之意思,五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之動產,而其占有之始為善意並無過失者,取得其所有權。 第 769 條 以所有之意思,二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第 770 條 以所有之意思,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而其占有之始為善意並無過失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第 771 條 占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所有權之取得時效中斷: .....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7F
Fy550208 高三上 (2019/09/29)

772..... .所有權以外財產權之取得.準用之.於已登記之不動產.亦同.例如地上權準用769

8F
fuji7463_108初 高二上 (2021/11/28)


地上權為何會「時效取得」?-新北市政府法制局 (ntpc.gov.tw)




地上權為何會「時效取得」?

案例:

  當事人不知其所有之已登記A地長達數十年,而該地被他人占有、使用。近日該地之無權占有人申請地上權登記,問此時當事人有何法律上權利義務?

參考意見:

   依民法第772條準用第769條、第770條之規定,占有人以行使地上權之意思,和平、公然、繼續占有土地達二十年(若占有之初為善意,達十年者),得請求登記為地上權人。此乃民法為維持占有人因長久時間使用該土地而形成之法安定,並基於「權利上睡眠者不受保護」思想,而設之時效取得制度。當事人對於其財產多寡、範圍負有查證義務,不得以其不知所有A地對抗他方時效取得地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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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
丸子 大四下 (2022/07/07)

地上權 Erbbaurecht 地上権


地上權在民法上是除了自有的土地以外,可以使用他人土地的一種權利,所以被歸屬為「用益物權」。例如:A為了能在B的土地上建築房屋,兩人協議以設定地上權的方式租用其土地,並向地政機關辦理設定地上權登記。登記後,A便成為該土地的地上權人,並取得物權。

以時效取得地上權之不動產,其限制為何? (A)限於已登記之不動產(B)限於未登..-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