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依據民國100 年7 月6 日修正通過的《國民小學與國民 中學班級編制..-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Bonnie Liang 高二上 (2012/08/23)
學年度 各年級每班人數(單位:人) 一年級 二年級 三年級 四年級 五年級 六年級 96 32 35 35 35 35 35 97 31 32 35 35 35 35 98 30 31 32 35 35 35 99 29 30 31 32.....看完整詳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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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F 感謝阿摩~109上岸台南正 高三下 (2020/05/14)
109年(一樣在29人) 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08932 民國 107 年 07 月 06 日 第 1 條 本準則依國民教育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普通班班級編制規定如下: 一、國民小學每班學生人數以二十九人為原則。 二、國民中學每班學生人數以三十人為原則。 三、山地、偏遠及離島等地區之學校每班學生人數,得視實際情形予以降 低,並以維持年級教學為原則。 其他班級類型之班級編制,依各該法規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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