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記帳相關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未依法取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資格而擅自代他人處理商業會計事務,經查獲後三年內再犯者,應如何處罰?
(A)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
(B)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
(C)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D)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60萬元以下罰金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1F
小鼠 大二下 (2017/07/29)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6 月 18 日 商業會計法第74條
未依法取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資格而擅自代他人處理商業會計事務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經查獲後三年內再犯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2F
Taotao Tao 高二上 (2020/08/04)

商業會計法

第 74 條

未依法取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資格而擅自代他人處理商業會計事務者

,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經查獲後三年內再犯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未依法取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資格而擅自代他人處理商業會計事務,經查獲後三年內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