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下列何者不是綜融途徑的社會工作實施之主要論點?
(A)個人同時生活於不同社會系統中
(B)有效的介入需從較大體系著手
(C)問題是多面向的,求助者的問題很少是單一的
(D)個案、團體和社區等方法是分立實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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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 B(60), C(58), D(805), E(0) #346946

詳解 (共 2 筆)

#2247076

「綜融性社會工作」又稱「通才取向的社會工作」(上位概念或背景)。

主要受1960年代系統理論的影響,認為有四個理由使社會工作者必須採取綜融途徑:

(1)  每個人同時生存於不同的社會體系中,因此,待助的部份可能兼及各體系的問題。

(2) 大部分的問題是多面向的,很少求助者是受單一議題或單一因素決定。

(3) 有效的干預應是直指較大的體系,如制度或結構。

(4) 預防與改革通常由跨越個人、家庭、小團體的層次著手,才能徹底有效。



阿摩線上測驗: http://www.yamol.tw/tfulltext-%E7%B6%9C%E8%9E%8D%E9%80%94%E5%BE%91%E7%9A%84%E7%A4%BE%E6%9C%83%E5%B7%A5%E4%BD%9C.htm#99#ixzz4j81byUq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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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解 D選項 分立實施 是什麼意思,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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