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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地方自治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7 下列有關地方立法機關預算決算職權行使的說明,何者錯誤?
(A)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對於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
(B)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就預算案所為之附帶決議,應由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參照法令辦理
(C)地方制度法第 43 條第 1 項至第 3 項議決自治事項與憲法、法律、中央法規、縣規章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得聲請行政院解釋之
(D)直轄市、縣(市)決算案,應於會計年度結束後 4 個月內,提出於該管審計機關,審計機關應於決算送達後 3 個月內完成其審核,編造最終審定數額表,並提出決算審核報告於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總決 算最終審定數額表,由審計機關送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審議直轄市、縣(市)決算審核報告時,得邀請審計機關首長列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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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nna11084 高二下 (2016/05/26)
A 地制法40B 地.....看完整詳解
1F
Lina Rain L 大一上 (2015/11/25)
司法院
3F
不奢望但求抓住此刻 研一上 (2021/08/07)
第一項至第三項議決自治事項與憲法、法律、中央法規、縣規章有無牴觸 發生疑義時,得聲請司法院解釋之。

37 下列有關地方立法機關預算決算職權行使的說明,何者錯誤? (A)直轄市議會..-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