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依戶籍法之規定,申請人不得基於下列那一種情形,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親 等關聯資料?
(A)依人工生殖法第 15 條或第 29 條規定,有查證親屬關係之需求
(B)依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 8 條規定有器官捐贈查證親屬關係之需求
(C)為辦理繼承登記有查證被繼承人債權債務關係之需求
(D)依法院要求或法院審判有查證親等關聯資料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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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2), B(94), C(1060), D(153), E(0) #2331921

詳解 (共 2 筆)

#4030950

戶籍法第 65-1 條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親等關聯資料:

(A)一、依人工生殖法第十五條或第二十九條規定,有查證親屬關係之需求。

(B)二、依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八條規定有器官捐贈查證親屬關係之需求。

(C)三、辦理繼承登記有查證被繼承人之配偶及血親關係之需求。

四、為依國籍法第二條規定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有查證父或母為中華民國

    國民之需求。

(D)五、依法院要求或法院審判有查證親等關聯資料之需求。

六、依其他法律規定有查證親屬關係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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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9245
C → 被繼承人配偶、血親關係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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