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公佈後,行政院宣佈將於同年7月以行政命令開放全國性的同性伴侶戶政註記,亦可跨縣市辦理登記(因尚有雲林縣、澎湖縣、花蓮縣與臺東縣尚未表態願意同步實施[62]),只要不涉及修法與第三人權益的事項提前開放,[63]但此措施尚不具完全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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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7日,《748號解釋施行法》三讀通過,並於同年5月24日生效
37 同性之人結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A)有效(B)無效(C)不生效力(D)..-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