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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7 檢察官以甲涉犯貪污罪嫌疑重大,有湮滅證據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下列情況何者並非撤銷 羈押的理由?
(A)檢察官已將所有證據扣押在案
(B)檢察官對甲作出不起訴處分
(C)羈押期滿,延長羈押之裁定未經合法送達
(D)甲罹患難以治癒之疾病,若非保外就醫,顯難痊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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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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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58197599 國一下 (2018/04/19)
D為停止羈押之理由A 羈押為保全證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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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曾聖翔 國一上 (2017/07/31)
刑事訴訟法第114條 停止羈押
3F
Dono (2023/06/26)
淺淺補充個人看法
題旨稱甲是因為有「湮滅證據之虞」而被羈押的,又在釋字665號之後,涉犯重案不能作為羈押唯一考量之事由,所以當(A)已將所有證據扣押在案就代表甲已經沒有滅證可能了,所以只剩下甲貪汙,但貪汙雖為重罪,不能做為唯一理由已如前述,所以該羈押喪失羈押原因,應聲請撤銷

37 檢察官以甲涉犯貪污罪嫌疑重大,有湮滅證據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下列情況..-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