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廠商申請調解,已繳納調解費新臺幣(下同)10萬元,於通知調解期日後始 發現有當事人不適格之情事,應退還調解費多少元?
(A)0元。
(B)5萬元。
(C)9萬5,000元。
(D)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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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8), B(81), C(526), D(62), E(0) #3087559

詳解 (共 3 筆)

#6199230
調解申請不予受理者,免予收費。已繳費者,無息退還所繳調解費之全額。但已通知調解期日者,收取新臺幣五千元。
機關申請調解時,廠商從未於調解期日到場,經調解委員酌量情形視為調解不成立者,其調解費無息退還機關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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