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總覽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活動
密技
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題庫
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ㄧ題
查單字:
關
37 X 上市公司(下稱 X 公司)董事長甲於今年 1 月 9 日召開記者會,公開表示該公司設於中國大陸之 工廠已開始獲利,公司今年獲利可望大幅成長。惟實際上該公司之大陸廠仍處於虧損狀態,並積欠 工廠員工二個月薪資。投資人乙因誤信此一消息,認為 X 公司股價被低估,因而於記者會隔日買 進該公司股票 5 萬股。X 公司員工丙雖明知該公司大陸廠營運不佳,但見機不可失,有機會利用此 次記者會公布不實消息之際大撈一筆,因而亦於記者會隔日買進 X 公司股票 10 萬股。一週後正確 消息經揭露,造成 X 公司股價大跌。乙、丙二人均遭受損失,打算對 X 公司與董事長甲提起訴訟, 請求損害賠償。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董事長甲之行為僅負刑事責任,不負民事責任
(B)董事長甲因非乙之證券交易相對人,且乙並未親自出席該記者會,故不必對乙之損失負責
(C)乙非有價證券之善意取得人,故不得請求損害賠償
(D)丙非有價證券之善意取得人,故不得請求損害賠償
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
106 年 - 106-1 司法官、專技高考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64047
答案:
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0.892
討論
私人筆記( 1 )
你可以購買他人私人筆記。
查單字:
關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
37 X 上市公司(下稱 X 公司)董事長甲於今年 1 月 9 日召開記者會,公..-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