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7年 - 107 彰化銀行 新進人員甄試 5職等-一般行員、一般行員-原住民、一般行員-身心障礙 專業科目:(1)會計學概要、(2)貨幣銀行學概要、(3)銀行法概要、(4)票據法概要、(5)洗錢防制法、(6)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7)銀行業及電子支付機構電子票證發行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要點#68653
年份:107年
科目:銀行◆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銀行法)
37.甲為 A 商業銀行之董事長,意圖為自己不法之利益,而為違背其職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 A 銀行之財產,甲犯罪所 得若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者,依銀行法之規定,應受下列何懲處?
(A)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五億元以下罰金
(B)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
(C)處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一億元以下罰金
(D)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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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考銀行法第125-2條銀行負責人或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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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法第 125-2 條 銀行負責人或職...
私人筆記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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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5-2 條銀行負責人或職員,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