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3年 - 103 第一銀行 新進行員甄選 一般行員(金融組) 專業科目:金融專業知能(含會計學、經濟學、票據法、銀行法、民法總則及債篇)#17230
年份:103年
科目:銀行-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銀行法)
37.買受人甲於受領買賣標的物後一周內,經檢查發現所受領之物有應由出賣人乙負擔保責任之瑕疵,並立即通知
乙。此時,如甲欲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應於將瑕疵通知乙後多久內行使其解除權或請求權,倘期滿未行使則
該等權利消滅?
(A)一個月
(B)二個月
(C)三個月
(D)六個月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民法365條 於通知後6個月內不行使或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