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專業科目(二):展演實務、音像藝術展演實務#127014
年份:114年
科目:統測◆20藝術群影視類◆(二)展演實務、音像藝術展演實務(影視製作概論)
37.進行電影音效或廣告配音等工作時,聲音採樣率通常會設置在48000Hz(赫茲),此一數值調整代表的意思為:(A)將喇叭輸出的頻率響應,設定在1Hz至48000Hz之內(B)將觀眾耳朵能聽到的聲音頻率,設定為1Hz至48000Hz的範圍(C)錄音設備可生成介於1Hz至48000Hz之間的正弦波、方波、鋸齒波或三角波(D)錄音設備每秒從連續音頻中取樣4800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