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金融機構為防範不法超貸,對於授信業務之管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落實事前徵信
(B)加強覆審及追蹤考核
(C)健全內部稽核制度並有效執行
(D)所有授信案件均提報董事會核准始行放貸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4), B(25), C(52), D(2084), E(0) #1471931

詳解 (共 3 筆)

#2502408
有些授信只有在達到一定的條件或金額時才需...
(共 2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0
#2451458
都提報董事會也太麻煩了
(共 1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
#6811186

各金融機構辦理授信應健全徵信覆審追蹤考核及內部稽核制度並有效執行,以防範不法集團詐騙及不法超貸

 台財融第822212451

  • 主旨:

為有效防範金融機構遭受不法集團詐騙及不法超額授信起見,各金融機構辦理授信業務,應健全徵信、覆審、追蹤考核及內部稽核制度並有效執行,其管理及稽核單位,應確實負起督導查核之責,請 切實照辦。

  • 說明:

邇來各金融機構辦理授信業務,因徵信、覆審、追蹤考核及內部稽核制度不健全或未有效執行,致為詐騙集團所乘或不法超額授信者,迭有發生,嚴重影響金融秩序之安定,除將續加強金融檢查外,各金融機構應健全各項制度,並有效執行,以收遏阻之效。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