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37. 依教師法規定,教師聘任後,如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5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20/07/06)
原本題目: |
6F
|
7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20/07/06)
原本題目: 37. 依教師法規定,教師聘任後,如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或違反聘約情節重大者,若要作出解聘、停聘或不續 聘的決議,至少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多少比率以上出席,以及出席委員半數以上之決議?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三分之二 (D)四分之三 .. 修改成為 37. 依教師法規定,教師聘任後,如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或違反聘約情節重大者,若要作出解聘、停聘或不續聘的決議,至少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多少比率以上出席,以及出席委員半數以上之決議?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三分之二 (D)四分之三 (E)已刪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