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關於共同防火管理,下列敘述何者為誤? (A) 共同消防防護計畫由各管理權人互推一人為召集人協議制定 (B) 無法依規定互推召集人時,管理權人得申請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指定之 (C) 鐵路與捷運共構車站係應實施共同防火管理之場所 (D) 共同防火管理業務可以全權委託保全公司、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或其它專業機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