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鐵路車票加價出售圖利者,應如何處罰? (A)處拘役或(併)科罰金(B)按車票..-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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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L 大一上 (2017/01/06)
鐵路法 第65條 (一百零五年十一月九日 修正) 購買車票加價出售或換取不正利益圖利者,按車票張數,處每張車票價格 之五倍至三十倍罰鍰。加價出售車票或取票憑證圖利者,亦同。 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正指令輸入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而購買車票、取 得訂票或取票憑證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 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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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茉茉·貝莉雅·戴比路克(已 大三下 (2017/12/13)
原本題目: 購買鐵路車票加價出售圖利者,應如何處罰? (A)處拘役或(併)科罰金(B)按車票張數,處每張車票價格 之一倍至十倍罰鍰(C)沒入車票(D)驅離車站 修改成為 購買鐵路車票加價出售圖利者,應如何處罰? (A)處拘役或(併)科罰金(B)按車票張數,處每張車票價格 之五倍至三十倍罰鍰(C)沒入車票(D)驅離車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