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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1 刑庭法官甲,明知被告A犯殺人罪,於收受A之賄賂後,竟藉端被害人未致死亡結果,改判A僅負傷害罪之刑責。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乃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明知而故為枉法之裁判,成立枉法裁判罪
(B)甲收受賄賂後,進而為違背職務之枉法裁判行為,成立受賄違背職務罪
(C)甲枉法裁判行為,必然導致違法執行刑罰之後果,成立違法行刑罪
(D)雖A受有罪之判決,但甲行為未該當於「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處罰」之要件,不成立濫用處罰職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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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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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宇 高一下 (2013/04/10)
違法執行刑罰罪的行為主體為 "有執行刑罰之職務之公.....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5F
林欣雅 高二上 (2019/06/28)

第 122 條

公務員或仲裁人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因而為違背職務之行為者(B),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四百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公務員或仲裁人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但自首者減輕或免除其刑。在偵查或審判中自白者,得減輕其刑。

第 124 條

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A),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125 條

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濫用職權為逮捕或羈押者。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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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20/05/11)

原本題目:

21 刑庭法官甲,明知被告A犯殺人罪,於收受A之賄賂後,竟藉端被害人未致死亡結果,改判A僅負傷害罪之刑責。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乃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明知而故為枉法之裁判,成立枉法裁判罪 (B)甲收受賄賂後,進而為違背職務之枉法裁判行為,成立受賄違背職務罪 (C)甲枉法裁判行為,必然導致違法執行刑罰之後果,成立違法行刑罪 (D)雖A受有罪之判決,但甲行為未該當於「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處罰」之要件,不成立濫用處罰職權罪 代號:1201 頁次:12-4 .

修改成為

21 刑庭法官甲,明知被告A犯殺人罪,於收受A之賄賂後,竟藉端被害人未致死亡結果,改判A僅負傷害罪之刑責。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乃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明知而故為枉法之裁判,成立枉法裁判罪 (B)甲收受賄賂後,進而為違背職務之枉法裁判行為,成立受賄違背職務罪 (C)甲枉法裁判行為,必然導致違法執行刑罰之後果,成立違法行刑罪 (D)雖A受有罪之判決,但甲行為未該當於「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處罰」之要件,不成立濫用處罰職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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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阿摩,阿摩愛我 (2022/03/26)
有執行刑罰職務之公務員,應僅包括指揮執行刑罰的檢察官及實際負責執行的監獄官

21 刑庭法官甲,明知被告A犯殺人罪,於收受A之賄賂後,竟藉端被害人未致死亡結果..-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