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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5 甲以行使地上權之意思,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乙所有之土地達20餘年,甲得為如何之主張?
(A)甲無權占有,不得對乙主張任何權利
(B)甲滿足時效取得要件,當然成為地上權人
(C)甲滿足時效取得要件,得請求登記為地上權人
(D)甲占有之土地已有登記,不符取得時效要件,未取得任何權利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黃詩雅 高二上 (2012/08/24)
這其實是個陷阱很大的題目0.0 題目上的意思是:甲以行使"地上權"之意思 民法第 769 條則是: 以"所有"之意思,二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者, 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而民法第 772 條規定: 前五條之規定,於所有權以外財產權之取得,準用之。於已登記之不動產 ,.....看完整詳解
17F
最佳姐✨(國考跨職系五榜❤ 高二下 (2018/11/26)

第 772 條 (所有權以外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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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F
Vita 大二上 (2019/08/01)

動產5 善意無過失+和平公然繼續

        10-取得其所有權+和平公然

不動產 10+未登記+善意無過失+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和平公然繼續

        20+未登記+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和平公然繼續

19F
我還有明天 高二上 (2019/09/23)

民法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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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甲以行使地上權之意思,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乙所有之土地達20餘年,甲得為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