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五等/佐級◆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張丙受僱於乙公司,其參加保險的年資合計十六年,張丙被乙公司裁減資遣而自願繼續參加勞工保險,由乙公司為其辦理參加普通事故保險,一年後張丙有連續三個月未繳勞工保險的保險費,下列選項何者正確?
(A) 張丙已被乙公司解僱,乙公司根本不得再為張丙辦理參加普通事故保險
(B) 張丙應以退保論
(C) 繳費期間得再寬限十五日
(D) 繳費期間得再寬限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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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首 國二上 (2014/08/06)
第九條之一規定之被保險人逾二.....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F
Lee Yvonne 大四上 (2017/11/27)

勞工保險條例 第17條 第五項

(裁減續保)第九條之一規定之被保險人逾二個月未繳保險費者,以退保論。其於欠繳保險費期間發生事故所領取之保險給付,應依法追還。

4F
HST820188 小一上 (2019/07/31)

勞工保險條例

§9-1 Ⅰ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年資合計滿十五年,被裁減資遣而自願繼續參加勞工保險者,由原投保單位為其辦理參加普通事故保險,至符合請領老年給付之日止。


§17Ⅴ

第九條之一規定之被保險人逾二個月未繳保險費者,以退保論。其於欠繳保險費期間發生事故所領取之保險給付,應依法追還。

張丙受僱於乙公司,其參加保險的年資合計十六年,張丙被乙公司裁減資遣而自願繼續參加..-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