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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 關於合意管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當事人得以合意定第二審管轄法院
(B)合意管轄,應以文書證之
(C)基於尊重當事人之意思,合意管轄之效力優於專屬管轄
(D)兩造當事人得就其間之全部私法上爭執均合意由特定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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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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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len Chen 大二下 (2013/01/22)
【合意管轄】兩造當事人於起訴前,基於雙方之合意,就特定法律關係定第一審法院。 此種合意管轄係因透過兩造當事人事前同意又稱明示之合意管轄,應以文書證之;起訴後被告不抗辯受訴法院無管轄權而為本案之言詞辯論,致該法院有管轄權之法院為擬制之合意管轄,又稱應訴管轄。不論為明示之合意管轄或擬制之合意管轄,只要非專屬管轄之案件,該合意管轄之法院.....看完整詳解

2 關於合意管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當事人得以合意定第二審管轄法院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