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依中華民國憲法之規定,下列何者職掌統一解釋法律、命令? (A)司法院的公..-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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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F 愛偶像哇愛泥( ˘ ³˘) 國一下 (2022/03/10)
依新修法,這題答案應該改為c @@ "新制憲法訴訟法第1條規定,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案件包括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機關爭議案件;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政黨違憲解散案件;地方自治保障案件,以及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
轉自:
https://www.google.com/amp/s/news.ltn.com.tw/amp/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646053 |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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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F lys36.wordpre 研一上 (2022/12/14)
(0820116 全文修正)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 2 條 司法院大法官,以會議方式,合議審理司法院解釋憲法與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案件;並組成憲法法庭,合議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案件。
理由 配合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並參考立法院函頒之「立法慣用語詞」修正之。
(1071218 全文修正) 憲法訴訟法 第 1 條 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依本法之規定審理下列案件: 一、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 二、機關爭議案件。 三、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 四、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五、地方自治保障案件。 六、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 其他法律規定得聲請司法院解釋者,其聲請程序應依其性質,分別適用解釋憲法或統一解釋法律及...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