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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7 A公司因未依證券交易法規定公開其財務預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乃裁處其新臺幣20萬元之處分。A公司不服循序提起行政爭訟,行政法院審理中,證券管理法規修正,刪除「財務預報」為公司應公開揭露資訊之規定。未公開財務預報之上市公司,不復有處罰規定,則行政法院得基於下列何項理由作成判決?
(A)原處分作成時,並無違法不當,應以起訴無理由駁回
(B)訴願程序終結時,原處分並無違法不當,應以起訴無理由駁回
(C)行政訴訟提起時,原處分並無違法不當,應以起訴無理由駁回
(D)行政訴訟言詞辯論尚未終結,法令變更,應以起訴有理由,撤銷原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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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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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41346 國二下 (2014/08/11)
1.A公司未依法公布財務報表,被行政主管機關裁作成行政處分,罰20萬元。2.A公司不服,對該處分提起行政訴訟。3.審判繫屬中,該法規修正,A公司若依新法規定,不必被罰。4.題目問,此時行政法院該如何對A公司所提的行政訴訟下審判?附註:本題涉及行政訴.....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0F
97141346 國二下 (2018/09/12)

1.A公司未依法公布財務報表,被行政主管機關裁作成行政處分,罰20萬元。
2.A公司不服,對該處分提起行政訴訟。
3.審判繫屬中,該法規修正,A公司若依新法規定,不必被罰。

4.題目問,此時行政法院該如何對A公司所提的行政訴訟下審判?

附註:本題涉及行政訴訟法的必考考點之一,「審判中適用法律改變,該如何下判決?」。主要有兩說,甲說認為要依據審判時之法律,乙說認為依原事實發生時之法律。
實務見解基本上都採乙說,以「行政機關最初裁處時」之時點認定適用法律。

參考資料,可見最高行政法院100年判字917號判決。

編輯討論


21F
97141346 國二下 (2018/09/12)
答覆19F:
本題所涉法條為行政罰法第5條從新從優,惟第5條「最初裁處時」、但書「裁處前」定義不明,所以要參照實務見解,了解實務上認為本條的適用時點。本題的最初裁處時,依實務見解是「裁處其新臺幣20萬元之處分」,至於裁處前法律本題題目沒說,所以答案是A。
下附常有爭議的行政行為時點,以為佐證:
—受裁罰人行為時—原處分機關發現時—原處分機關裁處時—原處分機關第二次裁處(不一定會有)—訴願中—行政訴訟起訴時—行政訴訟繫屬中→判決
22F
最佳姐✨(國考跨職系五榜❤ 高二下 (2018/10/22)

最高行政法院92年度12月份第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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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A公司因未依證券交易法規定公開其財務預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乃裁處其..-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