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下列有關確認訴訟之敘述,何者錯誤? (A)「法律關係確認訴訟」相較於「撤..-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17F 陳儒仔 大二下 (2021/08/27)
D選項 100年1月1次【徵收處分是否有效視補償金是否有即時(15日)發給】:按法律既無確認訴訟起訴期間之限制,且徵收失效類同附解除條件之行政行為,於失效之基礎事實發生時,當然發生徵收失效之法律效果,核與徵收處分違法得請求撤銷之情形不同,尚無行政訴訟法第6 條第 3 項規定之適用,是不能以其得提起或可得提起撤銷訴訟為由,認為起訴不合法。 #行政法院認為是未及時發放補償金=徵收「處分不存在」,所以打確認徵收法律關係不存在。 但李建良老師對於土地徵收失其效力的理解,就是等同無效。 |
18F 有律再拼司法官 高一上 (2021/09/12)
B 卡車雖然已經執行,但沒有「無法回復原狀」的情形!! 確認訴訟僅具有「補充性」,不能提別的訴訟類型時,才提確認訴訟 本案卡車被宣告沒入的處分,還存在 故應該先提第4條撤銷訴訟,撤銷處分,再依196條回復原狀 C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6條2項: 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訟,須已向原處分機關請求確認其無效未被允許,或經請求後於三十日內不為確答者,始得提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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