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五十三條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一千
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前項紅燈右轉行為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77. 駕駛機器腳踏車有闖紅燈行為之處罰是:(A)罰鍰新臺幣一千二百元至三千六百..-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