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法 第二十條(親自主持藥局業務之義務)
藥師應親自主持其所經營之藥局業務,受理醫師處方或依中華藥典、國民
處方選輯之處方調劑。
38 下列有關藥品販售之規定,何者錯誤? (A)西藥販賣業者,得兼售中藥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