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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8 依民法之規定,應負利息之債務,當事人約定之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十六(舊法:百分之二十)者,其效力如何?
(A)原本之債與利息之債之約定均無效
(B)原本之債仍有效,但利息之債之約定無效
(C)原本之債與利息之債之約定有效,然超過最高利率部分無效
(D)原本之債與利息之債之約定有效,然超過最高利率部分,債權人無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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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最佳解!
nuova105 (2014/11/23)
無請求權,但有.....看完整詳解
7F
s98108207 高一上 (2018/10/11)


第 20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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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上岸繼續考 大二下 (2019/12/02)

無請求權、有受領權

9F
zn 大三上 (2021/05/27)

本法 110.01.20  修正之第 205  條條文,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第 205 條

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十六者,超過部分之約定,無效。

38 依民法之規定,應負利息之債務,當事人約定之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十六(舊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