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條
各下級政府主計機關(無主計機關者,其最高主計人員),關於會計事務,應受該管上級政府主計機關之監督與指導。
38 各級政府主計機關,關於會計事務,應受何者之監督與指導? (A)該級政府..-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