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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導遊實務(二)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8 在臺灣地區違法刊登大陸地區物品或服務事項之廣告者,其處罰規定為:
(A)處新臺幣 6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罰鍰
(B)處新臺幣 10 萬元以上,50 萬元以下罰鍰
(C)處新臺幣 12 萬元以上,60 萬元以下罰鍰
(D)處新臺幣 20 萬元以上,100 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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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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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姆咪問號??? 大一上 (2018/11/28)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34 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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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a30508white 國一上 (2020/04/28)

(大陸地區物品勞務在台廣告之許可及禁止行為)

依本條例許可之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或其他事項,得在臺灣地區從事廣告之播映、刊登或其他促銷推廣活動。

前項廣告活動內容,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為中共從事具有任何政治性目的之宣傳。

二、違背現行大陸政策或政府法令。

三、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委託、受託或自行於臺灣地區從事第三十四條第一項以外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或其他事項之廣告播映、刊登或其他促銷推廣活動者,或違反第三十四條第二項、或依第四項所定管理辦法之強制或禁止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38 在臺灣地區違法刊登大陸地區物品或服務事項之廣告者,其處罰規定為: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