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甲為 A 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業務員,甲好友乙赴日本旅遊,乙於抵達日 本後想起並未投保旅遊平安險,遂傳送手機簡訊給甲,請甲代為購買旅遊平安險,甲於是代 乙於要保書簽名購買保險,事後 A 公司處分甲停止招攬行為六個月。請問依據我國保險相關 法規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得於受處分之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個月內,以書面具明理由向公會之申訴委員會提出申復
(B)甲得於受處分之日起一個月內,以書面具明理由向公會之申訴委員會提出申復
(C)甲行為時 A 公司已解散或註銷公司執業證照者,由現行所登錄之所屬公司予以處分
(D)如甲最近五年內受停止招攬行為處分期間累計達二年,A 公司得予撤銷甲業務員登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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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9), B(17), C(71), D(82), E(0) #3251168

詳解 (共 2 筆)

#6345837
(D) 不是得予撤銷,是''應''予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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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0020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 19-1業務員不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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