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都市更新實施者已取得更新單元內全體私有土地及私有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者,..-阿摩線上測驗
2F 尷尬不失禮貌的微笑 小一上 (2020/10/15)
都市更新條例 第 32 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由實施者擬訂,送由當地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審 議通過後核定發布實施;其屬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七條第二項或第八條規定 劃定或變更之更新地區辦理之都市更新事業,得逕送中央主管機關審議通 過後核定發布實施。並即公告三十日及通知更新單元範圍內土地、合法建 築物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囑託限制登記機關及預告登記請求權人;變 更時,亦同。 擬訂或變更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期間,應舉辦公聽會,聽取民眾意見。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擬訂或變更後,送各級主管機關審議前,應於各該直轄 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公開展覽三十日,並舉辦公聽會; 實施者已取...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