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民國 111 年 6 月修正公布、預計自民國 112 年 8 月 15 日施行的行政訴訟法,針對特定的訴訟事件, 要求當事人應當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何者屬於強制委任律師之訴訟案件?
(A)高等行政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金額在新臺幣 200 萬元以上之通常訴訟程序事件
(B)高等行政法院管轄之環境保護、土地爭議之第一審通常訴訟程序事件
(C)專利商標爭訟事件
(D)稅務訴訟事件,訴訟標的之金額在新臺幣 150 萬元以上者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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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條之1(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之事件...
未解鎖
行政訴訟法49-1 強制委任律師下列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