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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特殊教育專業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已刪除】複選題
38.依據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學校得邀請下列何者參加IEP會議?
(A)行政人員
(B)學生家長
(C)身心障礙學生
(D)相關專業人員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困難
最佳解!
Banban Yeh 國二下 (2011/06/04)
ABD => 「應」包括之人員 C => 「學.....看完整詳解
6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6/04/21)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C,D
7F
把握時間 大四下 (2017/06/03)

IEP

擬定:團隊合作方式

執行與追蹤:專業團隊


應出席:行政、家長、特教與相關教師

得出席:學生本人、相關專業人員(家長可邀請)

8F
Circe 大二下 (2021/05/07)
109/07/17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九條

參與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人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特殊教育與相關教師,並應邀請學生家長及學生本人參與;必要時,得邀請相關專業人員參與,學生家長亦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

【已刪除】複選題38.依據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學校得邀請下列何者參加..-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