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汽車運輸業增添車輛申請新領營業車輛牌照時,限用未曾請領牌照之新車,但專辦交..-阿摩線上測驗
1F 我要一份穩定的好工作 大二下 (2021/07/31)
第 13 條 汽車運輸業增添車輛申請新領營業車輛牌照時,限用未曾請領牌照之新車 。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其規定。 一、專辦交通車得使用車齡不超過七年之車輛。 二、公路及市區汽車客運業為增加運輸供給,並提昇服務品質,經該管公 路主管機關核准增添車輛申請新領營業車輛牌照者,得不受全新車輛 之限制。 汽車運輸業申請增減或讓受營業車輛時,應將增減讓受車輛之廠牌,年份 及座位或載重量,報請公路主管機關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