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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地方自治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7 依地方制度法第 39 條規定,直轄市政府對第 35 條第 1 款至第 6 款及第 10 款之議決案,如認為窒礙難行時,就窒礙難行部分敘明理由後作如何處理?
(A)送請直轄市議會覆議
(B)函復直轄市議會
(C)報請內政部協商解決
(D)報請行政院協商解決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1F
黃淑華 (2019/03/05)

先覆議,

仍維持原決議,再請上級政府協商。

2F
不奢望但求抓住此刻 研一上 (2021/07/16)

第 39 條

直轄市政府對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至第六款及第十款之議決案,如認為窒礙 難行時,應於該議決案送達直轄市政府三十日內,就窒礙難行部分敘明理 由送請直轄市議會覆議

第八款及第九款之議決案,如執行有困難時,應 敘明理由函復直轄市議會

7 依地方制度法第 39 條規定,直轄市政府對第 35 條第 1 款至第 6 款..-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