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有關地方自治團體辦理自治事項與委辦事項的差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阿摩線上測驗
5F
|
6F Love Lou 國三下 (2019/12/07)
所謂「委辦事項」,依據「地方制度法」第29條之規定,直轄市政府、縣 (市) 政府、鄉 (鎮、市) 公所為辦理上級機關委辦事項,得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中央法規之授權,訂定委辦規則。其性質並非「立法權」(即經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公布之自治法規),而是「行政規則」,即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9條之規定,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官,依其權限或職權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為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一般、抽象之規定。觀念千萬不要搞錯了
https://blog.xuite.net/andwer1972/twblog/127796735-%E7%B6%B2%E5%8F%8B%E7%95%99%E8%A8%80%E5%9B%9E%E8%A6%86-239-%E6%9C%89%E9%97%9C%E3%80%8C%E5%9C%B0%E6%96%B9%E8%87%AA... 查看完整內容 |
7F Fangoo_轉換國營跑道 大四上 (2021/12/09)
因為釋字553理由書中第二段之:「...本件既屬地方自治事項又涉及不確定法律概念,上級監督機關為適法性監督之際,固應尊重地方自治團體所為合法性之判斷,但如其判斷有恣意濫用及其他違法情事,上級監督機關尚非不得依法撤銷或變更。...」 意旨上級監督有可能以合法性判斷更為嚴格之判斷,但稍微思考一下應該是特別指「自治事項之『不確定法律概念』」,且不是常態評斷方式,所以(D)選項雖有J553情況時可以做出合法性以上之處分,但仍非此題答案。 有點鑽牛角尖了哈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