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5 甲公司以其A輪運送B之貨物一批從基隆港至日本,該貨物經B口頭報明其性質及價值,且已註明於載貨證券中,該批貨物於運送中,因船長、海員關於船舶管理之過失致發生毀損,試問下列敘述何者為正確?
(A)B可以以該貨物之實際價值求償
(B)B可請求以每件特別提款權六六六.六七單位,或每公斤特別提款權二單位計算所得之金額兩者較高者為限
(C)賠償之金額以貨物報明之實際金額,與貨物每件特別提款權六六六.六七單位,或每公斤特別提款權二單位計算之金額三者較高者為限
(D)運送人不須負賠償責任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方小柏 高一上 (2013/04/19)
海商法第69條 因下列事由所發生之毀損或滅失,運送人或船舶所有人不負賠償責任:一、船長、海員.....看完整詳解
10F
Fred Wo 國二下 (2014/06/22)
B.非指定明載於載貨證券貨物之損失,貨櫃(裝載貨品之外包裝)凹陷
11F
97141346 國二下 (2014/07/04)
我的理解是如此(有錯請不吝指教):

海商法第69條,是規定船長、海員等於航行或管理船舶有過失情況,然海上危險不易預測且不易防免,此等情況運送人或船舶所有人難以料及,故不用負責。
船長、海員等於航行或管理船舶故意造成貨物毀損情形,因等同運送人或船舶所有人,有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甚或適航性、適載性的違反,此時才認運送人或船舶所有人有賠償責任。

所以,本題的情況,就看托運人是否有就托運貨物有海上保險;否則,可能就要自行吸收損失‧‧‧

12F
demongreg914 小三上 (2015/10/22)
本題為船舶管理過失

學理上稱為航管過失,為海商法69條1款所規定情形

運送人就履行輔助人之航管過失不負責任

45 甲公司以其A輪運送B之貨物一批從基隆港至日本,該貨物經B口頭報明其性質及價..-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