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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台中公司係建設公司,有甲、乙、丙及丁四筆土地,其中甲土地是屬投資之性質,乙土地是目前總公司之所在地,丙土地準備供銷售之用,丁土地為 5 年後總公司預訂地,不打算作其他用途使用。依商業會計法第 51 條規定,那一塊土地得按公告現值調整?
(A)甲、乙、丙及丁四塊土地都可以
(B)乙土地
(C)甲及丙二塊不是自己要用的土地
(D)乙及丁二塊總公司要用的土地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Yulin 幼兒園下 (2020/07/13)
按商會法,只有「供營業上長期使用的自用土地」,才得按土地公告現值調整價值(亦即,辦理重估價)   甲:投資性不動產→X .....看完整詳解
1F
151574 國二上 (2016/11/10)

△有關土地得否按公告現值調整帳面金額疑義
按103年6月18日總統令公布修正之商業會計法第51條規定:「商業得依
法令規定辦理資產重估價。」及103年11月19日本部修正發布商業會計處
理準則第30條第4款規定:「其他權益,指其他造成權益增加或減少之項
目,包括下列會計項目:四、未實現重估增值:指依法令辦理資產重估所產
生之未實現重估增值等。」是以,資產得依其他相關法令辦理重估,例如營
利事業資產重估價辦法。至於自用土地仍得按公告現值調整之,其經依公告
現值調整後而發生之增值,經減除估計之土地增值稅準備及其他法令規定應
減除之準備後,應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公開之「企業
會計準則公報」第8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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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公司係建設公司,有甲、乙、丙及丁四筆土地,其中甲土地是屬投資之性質,乙土地是..-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