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第2條:
本法所稱行政程序,係指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締結(行政契約)、訂定(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確定(行政計畫)、實施(行政指導)及處理(陳情)
等行為之程。
請願規範在請願法
行政程序法所稱之行政程序不包括? (A)行政處 分(B)行政指導 (C)陳..-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