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直轄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主任委員由誰擔任? (A)市長或副市長..-阿摩線上測驗
1F 小法(資訊類普考學術研究) 大三下 (2017/04/12)
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 第 4 條 本會置委員十五人或十六人,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由直轄市市長或副市 長、縣(市)長或副縣(市)長兼任;一人為副主任委員,由直轄市政府 或縣(市)政府秘書長或副秘書長兼任;其餘委員,由直轄市或縣(市) 政府就下列人員遴聘之: 一、議員代表一人。 二、地方公正人士一人。 三、地政專家學者二人。 四、不動產估價師二人或三人。 五、法律、工程、都市計畫專家學者各一人。 六、地政主管人員一人。 七、財政或稅捐主管人員一人。 八、工務或都市計畫主管人員一人。 九、建設或農業主管人員一人。 本會委員任期三年,期滿得續聘之。但代表機關、團體出任者,應隨其本 職進退。 第一項委員出缺時,直轄市或縣(市)政... 查看完整內容 |